长期在国有大型企业从事管理工作,于1988年参加并考取律师资格。先后在吉林油田律师事务所(吉林石力律师事务所)、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和辽宁鑫诺律师事务所执业。王律师在数十年的执业经历中,多次与美国、英国、香港、北京、深圳等地的律师共同办理法律事务。 对民商事的诉讼和非诉讼的合同纠纷、劳动纠纷、债务纠纷、房地产纠纷和土地纠纷等案件,对刑事案件、仲裁案件都颇有造诣。尤其擅长处理涉及公司管理、企业改制,资产收购重组等法律业务。王律师有多篇学术论文在省部级会议和刊物上发表。数十年的执业经历中,王律师经办了数百起诉讼和非诉讼案件,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 严细认真和勤勉尽责是王福营律师一贯的工作作风;法律第一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第一,忠诚和敬业是王福营律师的永恒的追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