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任河南省淇县农业局法律顾问、河南省淇县盐业局法律顾问、河南省淇县畜牧局法律顾问、河南省鹤壁朝歌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、河南省淇县恒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、河南省国营淇县园艺场法律顾问、河南省国营淇县原种二场法律顾问、河南省国营淇县原种三场法律顾问、河南省淇县种子执法站法律顾问、河南省淇县土肥执法站法律顾问、河南省淇县植检植保站法律顾问、河南省淇县朝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.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, 熟知法律并精通司法程序,能独立办理各类案件和非诉业务,吃苦耐劳,能适应各种工作环境。 懂财务知识,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能力和相应的组织、协调能力,自身同时具有应届大学生所不具备的丰富的社会实践工作经验。 |